无法支付应付账款会计分录:借:应付帐款,贷: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应当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也称为“营业外收益”。
根据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由于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应作为"利得"处理",利得"包括"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而债务重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等,在新会计制度下都记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债务人无法支付债务时,按新会计制度处理,就不存在财税差异,可不作纳税调整,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债务人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该笔应账款应该在纳税申报时调增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付账款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