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是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的信用创造主要表现在对银行券的发行以及为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提供相应的条件;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主要表现在提供信用,而且提供信用的规模并不完全受现金存款的限制。
信用创造功能是指银行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从而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的行为。
商业银行发挥信用创造功能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创造存款货币等等流通工具和支付手段,既可以节省现金使用,减少社会流通费用,又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所需要。是商业银行体系通过放款或购入各种证券而使货币供应量增大的一种金融现象。在商业银行体系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只要有一定数量的原始存款,商业银行依次发放贷款,就可以创造出新的派生存款来。
正常而言,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程度和商业银行体系的健全程度成正比,商业银行体系越发达,信用创造的现象就越普遍,所创造的信用总量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