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被罚40万
雅诗兰黛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被罚40万,当事人在天猫商城“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销售“origins/悦木之源 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的页面中,宣称产品配方中光滑果榆绿木树皮提取物的部分医疗功效,属于以偏概全,宣称“去皱纹”属于夸大产品功效
近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罚款40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根据举报件(3100000000000201803190211),经初查,该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天猫商城“Clinique 倩碧官方旗舰店”于2018年3月14日在“倩碧鲜活10%维C精华VC安瓶面部精华液”产品网页中发布“改善痘印”“提升肌肤自愈力”等宣传产品性能的内容无事实依据,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 年版)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于2018年4月9日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在 3100000000000201804030538、3100000000000201804030418和 3101060030000201804120001 投诉举报件的举报核查工作中,该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天猫商城“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于2018年4月3日在“origins/悦木之源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产品网页中发布“促进伤口好转”“去皱纹”等宣传内容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该局于2018年4月17日批准将上述举报线索合并入本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是天猫商城“Clinique 倩碧官方旗舰店”和“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的经营者,两网店分别销售“倩碧”和“悦木之源”品牌化妆品。
据介绍,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当事人在天猫商城“Clinique 倩碧官方旗舰店”上线销售“倩碧鲜活10%维C精华VC安瓶面部精华液”化妆品,“产品详情”页面发布“活的维C鲜活抗氧化 激活年轻7days焕亮肤色 细腻肤质4weeks改善痘印淡化细纹 12weeks修护肌肤提升肌肤自愈力”“使用倩碧鲜活抗氧化维C精华能提升肌肤抗氧化自愈力”等宣传用语。
经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宣称的倩碧鲜活维C修复精华液“4weeks 改善痘印”“12weeks提升肌肤自愈力”功效的相关依据。
另查,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4月13日,当事人在天猫商城“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上线销售商品“origins/悦木之源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化妆品,在“产品详情”页面发布了“发现自加纳的榆绿木,自古以来当地原住民依赖其树皮促进伤口好转”“Q&A 榆绿木小心脸霜常见问题 Q 榆绿木塑颜霜可以淡化细纹吗?A 榆绿木塑颜霜内含有印度末药等多种植物素颜配方,可以紧塑面部线条,澎润苹果肌,肌肤细滑紧弹,去皱纹的功效因体质、肤质不同,因人而异,持续使用,效果会更明显”宣传产品功效用语。
经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有助于认定“ORIGINS 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面霜”具备网页宣称的“促进伤口好转”“去皱纹”功效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案发后,当事人分别于2018年3月、2018年4月13日改正了倩碧鲜活维C修复精华液、ORIGINS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的网页宣传内容。
2021年6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该局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在天猫商城“Clinique 倩碧官方旗舰店”销售“倩碧鲜活10%维C精华VC安瓶面部精华液”的页面中,宣称“4weeks改善痘印”“12weeks 提升肌肤自愈力”的功效但无法提供相关依据的行为,对消费者(举报人) 造成误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 年版)第八条 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天猫商城“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销售“origins/悦木之源 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的页面中,宣称产品配方中光滑果榆绿木树皮提取物的部分医疗功效,属于以偏概全,宣称“去皱纹”属于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举报人)造成误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版)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版)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定,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是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入中国以来,雅诗兰黛曾多次因虚假宣传被处罚。这其中,关注度较高的便是2018年LAMER虚假宣传一事。据媒体报道,当年9月,美妆博主“大嘴博士”称已对雅诗兰黛旗下品牌LAMER提起诉讼,原因是其虚假宣传并不存在的修复疤痕功效,欺骗中国消费者购买,而且该功效仅在中国有宣传,已严重违反我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据该博主描述,LA MER海蓝之谜在中国、日本、美国官网上的品牌宣传措辞存在严重差距。在中国官网上打造的是具有修复如初的效果形象,而在美国和日本官网上表明其具有舒缓滋润的效果。
对护肤品比较熟悉的消费者应该直到lamer也就是海蓝之谜被捧得有多高,这类型的产品大家平时都说是贵妇级别的保养品,因为太贵了,动不动一瓶面霜就好几千块,但是在中国的销量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宣传的那些效果,还有很多用过的消费者的反馈都是十分不错,所以只要在能力范围之内,很多人都会选择lamer。但是这个牌子真的如同广告中说的那么神奇吗?这就未必了。
这位博主之所以做这个决定,还是因为自己的粉丝反映用了lamer之后皮肤并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的案例。有些消费者相信了广告中说的能够祛疤的'效果,就斥重金购买海蓝之谜的面霜,然而一瓶几千块钱的面霜用下来之后并没有什么好转,还有一些消费者更惨,因为盲目相信海蓝之谜的修复效果,以至于耽搁了正规的修复治疗。这些消费者之所以这么相信海蓝之谜,完全是因为海蓝之谜高昂的价格还有广告中的神奇效果,说是可以修护陈年疤痕,但是这个面霜的成分表中却并没有那么神奇,顶多只能滋润保湿稳定肌肤,但是绝不可能达到修复疤痕的功效,这已经是虚假宣传了!
Christina Ng 表示,现今大型时尚、奢侈品及美容品牌的故事100%真实几乎没有可能,时尚行业的品牌故事是基石,类似证伪品牌故事的新闻亦不再少数。至于区别对待中、美、日消费者的网站宣传,她表示,这同样视乎品牌对监管的认知,“在英、美,若是海蓝之谜使用同样的宣传可能早就遭遇投诉,甚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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