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法律顾问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法律

法律顾问合同集锦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律顾问合同集锦8篇

法律顾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李林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l、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收费

  1、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xx)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l、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李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章:安徽律师收费标准-皖价服13号

法律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导购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待定内容)

  五、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850+全勤奖50+销售提成(具体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资1000元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 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本专卖店按本条第1项第b、第c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本专卖店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本专卖店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本专卖店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本专卖店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本专卖店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一、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专卖店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本专卖店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二、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 ___ 月 ____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3

  ___州名

  ___县名

  特此为证:

  我,×××,特聘请××为律师,代表我通过调解或审判,就我在×年×月×日发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向××,或其他人,或商号,或公司提出索赔。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师全权代表我,以我的名义、地位,在必要时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起诉;并委托他以他认为最恰当的方式,通过或不通过诉讼,以调解或审判,最终解决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师完全有权聘用一个或多个律师,以替代自己在准备起诉、审判或上诉过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职责;此种律师费用由我指定的律师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师费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鉴于所委托的律师对我提供的服务,在不经起诉而调解成功时,我将把三分之一(1/3)的索赔所得,或经起诉后再和解或判决时,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赔所得完全给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师或律师们。

  未经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师不得就我提出的权利要求达成任何妥协。

  本合同于20××年×月×日签字,特此证明。

  (聘用人签名)

  例2、———————————————————————————————————————————————————————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合同 篇4

  聘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上述项目的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担任甲方上述项目的法律顾问。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对项目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参加项目的实质性谈判;

  (3)协助甲方草拟项目的有关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4)审查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项目结束时止。一方要求变更或者终止须另行协商一致。

  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筹资款项到位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余款_____付清。项目因故终止,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酬情协商减退。

  5.乙方为甲方上述项目所需之交通、食宿及旅差费津贴等均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得另行协商,同时适用国家有关保密条款规定。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8.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 xxx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支付时间为: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二)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三)提供法律信息;

  (四)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五)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六)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七)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八)代理公司登记、注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商标事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及公证事务;

  (九)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七)(八)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一)律师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二)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一)定期上门服务;

  (二)甲方有事约请;

  (三)指派专人坐班;

  (四)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1-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应预付受聘方的律师及其助手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证据复制(包括复印)费、非法规资料费、邮政费、长途电话费、市内计程车(的士)费、往北京城八区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费等价外费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费用。聘方应向法院等国家机关交纳的诉讼费等规费,聘方应及时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7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个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周网龙律师提供对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邮政信件,互联网qq,邮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为甲方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1、 免费并不限次数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

  2、 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有关单位及个人交涉、谈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

  3、 接受委托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监管,为当事人提供大型财产(如房屋、汽车等)购买、出租、抵押、转让、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4、 代为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当事人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

  5、 协助当事人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纠纷(如需诉讼需要另行委托);

  6、 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 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续;

  8、 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9、每年甲方有权为个人事务委托乙方发函三次或就某项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事务发表法律意见书一份;

  10、 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师是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事务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内的工作,但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费用可按乙方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 80 %予以优惠;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1、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理的安排时间,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

  2 、如需上门服务提前预约,并安排好乙方律师的交通工具,紧急情况下乙方律师提供服务,甲方无条件承担乙方律师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3、承担乙方律师发函等的邮寄费用及其他乙方律师为甲方服务的合理费用及开支(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餐饮费用);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一个月,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1(推荐方式)邮政汇款:江苏省姜堰市司法局内泰州鸿澄岭律师事务所 周网龙律师收(邮编225500);2银行转帐:开户行: 帐号: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十日内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顾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2、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商务信函等;

  3、为甲方的具体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4、为甲方建立或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运作机制;

  5、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招标投标等重要经济活动;

  6、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7、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员讲授有关法律知识;

  8、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顾问律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为甲方工作。甲方如遇紧急法律事务,可以随时联系乙方的顾问律师及时处理。顾问律师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将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及时办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顾问费____元,顾问费用按年缴纳。

  五、顾问律师参加诉讼、仲裁、以及项目谈判,如果标的额在10万以下的(包括10万)不再另行收费;标的额超过10万的,按规定酌减收费,即按照标的额的2%收费。

  六、顾问律师在本市和到外地办案,甲方按照合理标准负担顾问律师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

  七、甲方应向顾问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必要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顾问律师工作。

  八、甲乙双方相互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故意泄露对方之商业秘密。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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