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服务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服务方式
我所将指派XXXXXX律师为主的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如委托人有涉及其他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要求时,我所可以指派该业务领域的相关律师随时提供支持和紧密协作。服务团队将秉承“专业负责”“忠诚守信”“勤勉尽责”三大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拟定并购方向、进行法律分析
1.1调查了解并购方基本情况,探究拟定并购方向,策划并购类型;
1.2对收购方或者参与人进行目标评定;
1.3审核并购方的正式授权和谈判效力问题;
1.4提出并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制定并购方案、提出法律意见
2.1制定并购程序和步骤;
2.2审核被并购公司产权结构,规划资产重组方案;
2.3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确认、交易、转移方案、股权转让方案;
2.4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交易中的拍卖与招投标实施方案;
2.5制定公司资产的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方案;
2.6制定固定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证券、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整体资产和商誉的评估方案。
3、参与或直接代表被收购公司进行商务谈判
代表被并购公司全程参与与并购方以及收购方所聘用律师的商务谈判,为被并购力争合法利益。凭借律师的专用知识能够为被并购公司的谈判策略提供全面的法律论证;同时律师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技巧有利于提高谈判的效率,有利于促成交易的尽快达成,为谈判双方带来双赢的结果。
4、为公司并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1为被并购公司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关系及适用的咨询服务。
4.2为被并购公司提供各种法律意见书、草拟各种法律文书。
5、办理与债权债务相关法律事务
公司并购过程中,经常发生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化解因并购带来的风险。为并购公司办理与债权债务相关的法律事务。
6、办理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事务
公司并购过程中,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自始至终应当给予高度重视,从法律角度尽量处处为职工考虑周全,防止因此给国家社会带来负担甚至不稳定因素,进而影响到并购的进度及成败,该项服务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6.1、办理与职工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安置费用预算事务;
6.2、办理并购前遗留的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务;
6.3、办理劳动关系处置事务;
6.4、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接续事务;
6.5、办理与安置费用相关的事务;
7、代理各类并购案件的诉讼业务
公司并购涉及到的诉讼案件千差万别,不仅有债权债务纠纷,还会包括各种行政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8、处理公司并购的善后事务
公司并购完成后,还需对善后事务作出合理的、合法的安排处理。善后事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包括债务承担、职工安置、非经营型资产剥离等。
以上为我所在公司并购法律服务领域的具体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会严格遵守并购方面的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并根据贵公司并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并实施相应具体的工作方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利益,促成并购交易的实现,以实现贵公司并购的最终目的。
一、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项目签约前需律师协助调查的单个事项;
2、对有可能发生无法按期还贷的法律文件的审核;
3、逾期还贷的律师函催讨;
4、代表委托方与欠贷方谈判;
5、诉前证据的整理与收集;
6、代理诉讼(包括执行)。
二、法律服务的对象:包括贵公司在内的6家关联公司。
三、律师收费:
1、基本法律服务费(或顾问费)6万元/年;
2、代理诉讼的另行按以下收取:
(1)律师代理费按标准收费8折收取,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再行优惠;若争议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则可以考虑按标准收费;
(2)立案即撤诉的,按(1)款的30%收取;
(3)法院判决或调解,对方就履行了义务的,按(1)50%计取;
(4)进行到执行阶段的,则按(1)款全额收取;
(5)若委托方认为收回的难度很大的,可以按:先收取律师成本费,再按实际回收的部分5-20%的标准收取风险律师费。
3、若律师参与企业重组或破产的,则另行协商优惠收费。
4、承办律师为本合同业务支出的差旅、文印通讯、调查等费用均由委托方承担。
四、本所的优势:本所是专业为金融不良资产提供非诉及诉讼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与杭州诸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上收费方案请贵公司予以充分考虑。
一、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施工等各个阶段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分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件,确定相应的服务内容:
1、在土地前期开发期间,为贵集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受托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协商、招标、拍卖,为贵集团依法受、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受贵集团的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
(3)草拟、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受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参与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2、在施工建设期间,为贵集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的制定,帮助贵集团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2)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协助贵集团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确定工程承包合同;
(4)协助贵集团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5)协助贵集团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及对履约、反索赔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6)协助贵集团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7)参加贵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3、在房地产经营期间,为贵集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
a、解答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专项法律咨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意见。
b、受贵集团委托,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论证,策划和制定化解法律风险的相关方案;
c、根据贵集团的委托出具律师函;为客户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过程中保全己方权利或证据,进行法律交涉。
d、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相关合同的策划与分析,制定所需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文本并参与谈判。
e、全程跟踪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活动,提供全方位动态法律服务,包括:审查有关法律文件、草拟有关合同及协议、参与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拟定转让方案、办理转让手续;
f、处理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等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g、为贵集团进行房地产项目招商、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设计方案,参与谈判,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
(2)商品房屋的预售、销售、租赁
a、参与贵集团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租赁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贵集团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租赁协议书,协助贵集团完善商品房屋预售、预租条件;
b、协助贵集团与境外律师楼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为境外律师楼出具向境外预售商品房屋的法律意见书;
c、协助贵集团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
d、协助贵集团起草、修改《购房须知》、《订购书》、《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租赁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就相关文本报送行政机关的核准备案;
e、答贵集团或购房人、承租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件提出的法律问题;
f、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安排办理正式签约手续;
g、配合房屋竣工的验收工作;
h、代表贵集团向买方出具律师催收楼款通知书;
i、在收楼过程中,协商买卖双方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协调解决双边矛盾;
j、协助设计租赁实施方案及完善商品房租赁条件;
k、草拟、审查租约、意向书,提供法律意见;
(3)商品房屋的按揭
a、参与贵集团与银行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的谈判,起草和审查业主按揭中房产商作为担保的有关合同安全性、合法性;
b、协助对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
c、将业主的申请资料及借款人与房产商签署的《房地产预售契约》及已缴楼款凭证送呈银行审核。
d、协助办理《房地产预售契约》、《房地产按揭贷款合同》公证并监证;
e、协助进行抵押登记备案;
(4)物业管理
a、为确定物业管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论证物业管理方案的可行性;
b、协助贵集团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c、起草或审查、修改关于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d、协助贵集团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
e、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早期介入制度和后期管理制度的建立进行策划;
f、起草或审查、修改《使用公约》、《业主(住户)守则》等相关法律文件;
g、起草或审查、修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h、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
(5)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a、在建工程、工业、商业、住宅物业的抵押、收购和转让法律服务;
b、物业调查、商品房评估、拍卖及测绘法律服务;
c、受托代理贵集团各种涉及房地产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二、上述法律服务内容将通过以下法律服务方式得以实现:
1、本律师将根据贵集团的需要担任贵集团的专职法律顾问。
2、定期与贵集团负责人会晤,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3、定期与贵集团进行电话联系,全面了解贵集团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4、贵集团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派人上门与律师沟通,本律师也可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以便帮助贵集团及时解决法律问题。
5、如贵集团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三、服务行为
1、根据贵集团的需要,提供专项法律培训;
2、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法律查询;
3、参加各类谈判;
4、草拟、修改、审查合同;
5、出具法律意见书;
6、律师见证;
7、代理贵集团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8、其他;
四、工作原则
1、本律师开展相关法律服务的嵌入式服务工作原则:
嵌入式服务原则:全程跟入、具体推进、实行嵌入式服务。法律服务是一项细致而且面临不断发生变化的业务,工作的实施不仅依靠以往的工作经验及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要依靠对工作中不时发生的新问题的准确把握并相应调整工作方法。嵌入式的工作方法有利于迅速、准确地了解问题实质,及时作出反应和应对。
2、开展相关法律服务的工作流程:
第一项:由本律师负责,召集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团队,负责贵集团的法律服务;
第二项:工作团队进行摸底调查,用合理时间了解基本情况;
第三项:会同贵集团对法律服务内容进行分类。编制目录,初步分析后建档;
第四项:制订相关法律服务的工作安排;
第五项:根据工作安排,由本律师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项:建立会商制度,根据工作要求,确定本律师与贵司的.定期会议制度;由本律师在定期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度,征询意见。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项目,经工作负责人确认后,可召开临时会议研讨;
第七项:对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第八项:工作调整,针对工作中不时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及解决方法;
第九项:对服务情况不断进行总结,向贵集团进行分项及总体报告。
敬启者:
非常高兴贵公司因对法律工作重视而决定聘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下面本律师向贵公司介绍针对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方案。
一、关于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和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8月,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的以金融证券、投(融)资、房地产、知识产权、民商、国际贸易、刑事及法律顾问为主要业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也是陕西乃至西北最具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宗旨是:仗义执言、诚实信用;追求公正、法律至上。本所于20xx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主任赵黎明先生同时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海普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30余人,现代化智能办公场所800多平方米,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等。
海普律师事务所注重办案结果,忠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因成功代理全国首例兵工企业安全区被侵权案,西北汽贸涉及三省四市的购车合同案,西安信托投资公司与中陕电外汇反担保纠纷案等而饮誉社会。我们的宗旨是“维护法律秩序,伸张社会正义,忠实履行职责,保护客户权益”。
海普律师事务所除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外,还为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非诉讼法律顾问服务。尤其擅长金融证券、投资、建筑、房地产及公司上市等领域的法律业务,曾先后为东隆集团公司、新大陆集团公司、丹尼尔集团公司、陕西恒星集团公司、德联电力设备公司、金堆城钼业公司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收购兼并、证券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高全律师,中国民主建国会陕西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陕西省委法律服务中心成员,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期金融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英语专业八级,具有英语翻译三级笔译资格。高全律师业务领域涉及建筑、房地产、银行、股权转让、公司并购、中外合资等领域,具有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曾参与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与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项目、北京天华博实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西安曲江千睿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曲江楼观旅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非诉法律服务,并在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西安美术学院与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华夏银行与陕西宽建置业有限公司、陕西陕西宽建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天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纠纷案、陕西恒源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合同纠纷仲裁案、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等重大案件中取得胜诉,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服务过的单位主要有陕西新桃花源旅游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西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安美术学院、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碑林区鑫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陕西一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
二、服务宗旨
为企业提供团队化、预防型的优质法律服务是我们顾问服务的最高宗旨。
团队化法律服务:企业所需的涉法服务是多方面的,需要律师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我们背后有一个由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学者以及其他法律相关从业者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的支持,可以有效整合不同专长的律师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预防型法律服务: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行为,预防法律风险,我们的顾问服务在这方面给予充分的重视,除了传统的协助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审查合同外,还将深入到企业中去发现问题,及时提示警示信息,并提供顾问律师的法制宣传文章,提高贵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工作内容
(一)日常法律事务
1、为贵公司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贵公司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贵公司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4、根据实际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5、参与贵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6、为贵公司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顾问律师的法制宣传文章。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贵公司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为贵公司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为贵公司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4、办理贵公司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代理贵公司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代理贵公司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代理贵公司进行经济、劳动案件的仲裁。
四、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根据公司要求的服务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全面、系统、有序地按工作计划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3、贵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律师事务所接受法律服务。
4、根据贵公司需要,进行跟踪服务,定期到贵公司服务。
5、必要时贵公司可预约本律师随时上门服务。
6、我们的顾问服务实行结案报告制度,对贵公司交办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和办结后进行口头的或书面的汇报制度,让贵公司随时了解交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一个服务年度结束时,要向贵公司作书面的总结报告,使贵公司了解律师的工作。
五、常年法律顾问的收费办法